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浙江发布大气污染防治“十三五”规划(摘要)

作者: 空气能制造商  

时间: 2023-04-18 14:27:42  

来源: 芬尼科技官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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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日,大气网获悉,浙江省已将《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“十三五”规划》对外发布,浙江省要求,十三五期间,到2020年,全省未达标设区城市细颗粒物年均浓度在2015年基础上下降20%,全省设区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提高到82.6%以上。2016、2017、2018和2019年,各设区城市累计完成“十三五”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的进度分别不低于20%、40%、60%、80%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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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提供优良的大气环境质量,实现建设美丽浙江和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,做好“十三五”时期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》、《“十三五”大气污染防治规划》、《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》和《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“十三五”规划》等要求,制定本规划。

一、形势与挑战

“十二五”时期,我省按照生态文明建设新要求,深入实施浙江省清洁空气行动方案和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,大力推进调整能源结构、防治机动车污染、治理工业污染、调整产业布局与结构、整治城市扬尘和烟尘、控制农村废气污染六大专项行动,加快建设美丽浙江,全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取得积成效。

(一)主要成效。

1.环境空气质量明显改善。在“十二五”期间国民经济年均增长8%以上的情况下,主要污染物减排成效显著,二氧化硫(SO2)、氮氧化物(NOX)排放总量分别较2010年下降了21.4%、28.8%,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的减排目标任务。2015年,全省设区城市二氧化硫、氮氧化物、可吸入颗粒物(PM10)年均浓度分别为16、37、70微克/立方米,较2010年分别下降46.7%、11.9%、13.6%。细颗粒物(PM2.5)年均浓度为47微克/立方米,较2013年下降23.0%,超额完成《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》确定的下降目标。

2.能源和产业结构逐步优化。积创建国家清洁能源示范省,加大清洁能源推广力度,全省清洁能源利用比例(含省外调入水电)从2010年的12%提高至21%,非化石能源利用比重(含省外调入水电)从2010年的9.8%提高至16.0%,天然气消费量从2010年的32亿方提高至78亿方。严格控制煤炭消费总量,2015年全省煤炭消费总量为1.38亿吨原煤,较2012年减少约600万吨,累计淘汰分散燃煤小锅炉2.1万多台。全省县以上城市建成区基本完成“高污染燃料禁燃区”建设,大力推进工业园区集中供热和煤改气。有序推进大气重污染企业关停搬迁,完成杭州市杭钢半山钢铁基地、半山电厂和萧山电厂燃煤机组、绍兴市钱清电厂、台州市医化园区重污染企业等关停搬迁。

3.工业污染防治不断深化。全力推进脱硫脱硝和除尘设施建设,省统调煤电机组、燃煤热电机组、钢铁企业全部建成脱硫设施,所有省统调煤电机组、70%以上燃煤热电机组、所有水泥熟料生产线建成脱硝设施。推动燃煤发电、热电机组开展超低排放改造,率先在国内建成国际先的超低排放燃煤机组,新建及改造35台2377万千瓦大型煤电机组和10台燃煤热电机组。火电、钢铁、平板玻璃、10蒸吨/小时以上燃煤锅炉等完成新一轮除尘改造。化工业挥发性有机物(VOCs)污染治理,有序推进有机化工、表面涂装、包装印刷等行业开展挥发性有机废气治理,基本完成印染行业定型机废气治理,近150家石化、有机化工企业建立了泄漏检测与修复技术体系。

4.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持续推进。健全机动车排气管理法规制度,颁布《浙江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》。推进机动车排气管理平台的建设,建成机动车排气检测机构124个,检测线1085条。实施机动车环保标志管理,环保标志发放率近90%,实行黄标车区域限行。全力开展黄标车淘汰,淘汰黄标车85万辆。全面开展油气回收治理,2500座加油站、40座储油库、700辆油罐车实现油气回收治理。加快车用油品提升,2015年底全省全面供应国V标准车用汽柴油。推广新能源汽车应用,全省共推广新能源汽车28663辆,数量居前列,建成充换电站281座、充电桩3472个。

5.城乡废气治理全面推进。加建筑工地扬尘管理,建立“7个100%长效监管机制”。开展露天堆场防风抑尘治理,完善煤炭、港口码头等堆场管理。推行环卫清扫作业机械化,设区市本级主干道机械化清扫率达到100%。加生活废气治理,干洗业有机废气整治初见成效,化餐饮油烟污染治理,印发餐饮油烟管理暂行办法。严格控制秸秆露天焚烧,积推进秸秆综合利用,全省秸秆综合利用率提高到89.7%。推进农业氨污染治理,年测土配方施肥面积提高到3250万亩,年推广商品有机肥提高到80万吨以上。开展矿山粉尘防治,50%的矿山实现规范运行,建成绿色矿山363家。实施绿化造林工程,新增省级重点公益林面积和平原绿化面积,全省森林覆盖率达61%。

6.能力建设不断加。建设浙江省大气复合污染立体监测网络,建成空气自动监测站171个,实现县以上城市PM2.5等6项因子监测全覆盖;建成大气监测超级站2个,为进行深度大气观测和科学研究提供技术支撑。积构建浙江省区域及城市环境空气质量预报预警技术体系,基本完成大气环境监测网络、预报模式系统建设,台州、镇海、北仑、上虞、平湖等地在重污染区域建立特殊污染因子预警监测系统。重污染天气预警应对能力初步建立,全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体系基本建成。建立长三角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协作机制,加与周边省市的协作和联防联控,协调解决跨区域大气环境突出问题。

(二)存在问题。

1.环境空气质量不容乐观。2013年以来,我省细颗粒物年均浓度呈逐年下降趋势,但对照《环境空气质量标准》(GB3095—2012)二级标准(35微克/立方米)仍有较大差距。

2015年各设区城市细颗粒物日均浓度平均超标率为13.0%,11个设区城市中,除舟山市外其余均未达到国家二级标准。此外,我省臭氧(O3)污染问题也日趋明显,2015年各设区城市臭氧大8小时浓度平均超标率达到9.7%。空气质量指数(AQI)超标天数较多,不少天数属于中度以上污染,与公众的要求还有较—4—大差距。

2.大气污染治理难度加大。我省的产业结构问题仍然突出,局部地区重污染、高能耗产业和“低小散”企业比重仍然较大。能源消费中煤炭占比过高,总量居高不下。天然气管网、集中供热等配套工程建设相对滞后。随着二氧化硫、氮氧化物减排工作的持续深入,工程减排的空间日益缩减,挥发性有机物减排的技术手段较为欠缺,污染防治任务十分艰巨。机动车保有量刚性增长,车船等移动源治理难度大。

3.治气基础工作有待加。大气环境监管能力薄弱,与现有环境监管任务不相匹配。环境空气质量监测能力有待加,区域特征污染物监测能力不足,重点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监测能力十分欠缺,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体系不健全。大气基础科研能力严重滞后,臭氧污染成因、污染物源排放清单、空气质量预警预报、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等域研究能力不足。公众参与治气的方式和途径有待拓展。

二、总体要求

(一)指导思想

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、四中、五中、六中全会及省委十三届九次、十次全会精神,以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为出发点,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为核心,以完成国家大气约束性指标为目标,全面推进与重点突破相配合、区域协作与属地管理相协调、总量减排与质量改善相同步,突出细颗粒物和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,实施分区域、分阶段治理,实现环境效益、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多赢,确保我省环境空气质量明显改善,为建设“两富”、“两美”浙江、实现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斗目标提供坚实保障。

(二)基本原则

1.坚持质量改善核心

建立以环境空气质量改善为核心的控制、评估、考核体系。

以环境空气质量改善为目标,实施二氧化硫、氮氧化物、颗粒物、挥发性有机物等多污染物的协同控制和均衡控制,统筹运用结构优化、达标排放、总量减排、重污染应急等多种手段,有效解决我省面临的大气复合污染问题,系统促进大气环境质量改善。

2.坚持分类分区施治

加大气污染来源解析,提高工业、交通、扬尘、农业等不同污染源治理措施的针对性和有效性,实现精准治理;对不同地区、不同季节、不同污染源、不同污染物实施差异化管控措施,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。从重点区域、重点行业和重点污染物抓起,以点带面,集中整治,着力解决危害群众身体健康、威胁地区环境安全、影响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突出大气环境问题。

3.坚持深化改革创新

坚持改革牵引和创新驱动,以大气环境质量改善为导向,积探索实施大气环境管理的新体质、新机制、新模式、新政策。加环境立法、司法与执法,充分运用法律、行政、经济和科技等手段,全面保障规划目标如期实现。

4.坚持推进社会共治

切实落实各级政府大气环境管理职责,化企事业单位主体责任。加政府和企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,以公开推动监督,以监督推动落实。构建政府主导、企业主体、公众参与的社会共治体系,引导社会公众有序参与环境决策、环境治理和环境监督。

(三)目标指标

总体目标:到2020年,全省环境空气质量明显改善,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显著下降,重污染天气逐步减少,区域大气环境管理能力明显提高。

主要目标指标:

1.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

到2020年,全省未达标设区城市细颗粒物年均浓度在2015年基础上下降20%,全省设区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提高到82.6%以上。2016、2017、2018和2019年,各设区城市累计完成“十三五”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的进度分别不低于20%、40%、60%、80%。

2.重点大气污染物减排目标

到2020年,全省二氧化硫、氮氧化物以及挥发性有机物的排放量在2015年的基础上分别下降17%、17%、20%以上。其中,二氧化硫重点工程减排9.1万吨,氮氧化物重点工程减排10.3万吨,挥发性有机物重点工程减排25.5万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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